今天是
房地产开发信息 第63期
作者: yilong 2011-08-12 16:47   查看次数:
 

  一、【政策宣传】 

  央行决定上调人民币存贷款

  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调整后利率(单位:%)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0.50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3.10

  半年              3.30

  一年              3.50

  二年             4.40

  三年             5.00

  五年             5.50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6.10

  一年             6.56

  一至三年     6.65

  三至五年     6.90

  五年以上     7.05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45

  五年以上                  4.9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价检[2011]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6日,我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随即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658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5月1日起已经施行,为了确保该项《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提醒告诫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学习解读《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事先提醒告诫,防范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加强工作指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指导,包括销售商品房明码标价应当标示的内容,申报价格和“一套一标”的办法,采用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手册或者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电脑查询标示的注意事项等。深入细致地引领、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项工作,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三、逐一进行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集中人力和时间,迅速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本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不留空白。

  四、明确检查重点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要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列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

  (二)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三)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四)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

  (六)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七)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八)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九)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五、工作方式方法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可以采取直接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依靠群众举报提供线索、从售楼广告寻找线索和主动检查发现线索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统一行动与分散编组检查相结合,约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六、依法严厉处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严厉惩处,切实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执行。

  各地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价检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

  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建房[2011]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近期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为契机,依法严肃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要建立实名登记和工作卡制度,挂牌上岗。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并将注册执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情况记入个人执业记录。

  三、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和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对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隐瞒真实情况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和不规范行为,并通过公开曝光、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惩处情况及时通报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

  四、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各地要结合住房租赁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隐瞒真实房屋租赁信息,以及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或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五、建立规范化的日常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各地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受理投诉和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日常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在监管理念上,要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动态监管;在监管方式上,要进一步加大重点稽查和日常巡查的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典型案例及检查结果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六、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今年5月至11月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市、县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省级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价格部门要于今年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以及典型案例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二、【市场动态】

  洛阳市1~6月房地产开发情况

  1~6月完成房地产投资5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9%,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92亿元的63.04%;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88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占年度计划新开工面积450万平方米的86.22%;商品房施工面积158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57%,占年度计划达到施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的96.06%;商品房竣工面积220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5%,占年度计划完成商品房竣工面积420万平方米的52.38%;销售面积134.91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82%。

  (开发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三、【专家视点】

  连续加息资金链条绷紧

  房价下行趋势日益明显

  日前,央行宣布今年以来第三次加息,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调整后,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达3.5%,这就意味着普通老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会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一年期贷款利率提高达6.56%,也使得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增加。

  但多数分析人士指出,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央行宣布再次加息,凸显出当局坚决抑制通胀的决心。同时,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无疑也增加了有力的调控砝码,甚至会直接促成房价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加速下滑。

  加息使购房者成本增加

  加息会对普通购房者的影响有多大?我们可以来算这样一笔账:以贷款20年还款100万元,这次加息前,等额本息还款月供为7633元,还款总额为183.2万元。加息后月供为7783元,比加息前增加150元;还款总额为186.7927万元,比加息前增加35912元。

  “对于购房者来说,加息无疑是不利的消息,尤其是需要依靠申请房贷购房的购房者,不仅意味着房贷审批将会更加严格,而且即使通过审批,付出购房成本也会大幅增加。”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谢逸枫认为。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也认为,“加息对‘房奴’的影响最大。”现在很多银行已经取消首套房优惠利率,再次加息后产生的贷款成本不断增加,对于按揭的市民来说是一笔较大的负担。对于首次入市者也会有影响,不少首次置业者不会一次性付清房款,目前房价高,房贷也高,会迫使部分购房者推迟购房。据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预测,加息后商业贷款购房比例将缩减到20%以内。

  上半年多数城市房价回落

  今年以来,在“新国八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地方调控细则与调控目标”、“限购限价”等利器调控下,全国楼市总体呈低迷态势,多数城市商品房成交量下降,房价开始回落。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在监测的30座主要城市中,有17座城市上半年商品房成交量下降,且多数降幅明显。主要城市中,近半数城市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小幅下降。重点城市中北京、杭州和深圳成交均价同比下跌;重庆、上海和天津同比上涨,其中重庆涨幅最大,达30.1%,二、三、四线城市也越调越涨,涨幅较为明显。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土地市场明显降温,土地拍卖市场底价成交、流拍现象不时出现,北京、上海等地土地出让收益明显减少。

  “调控政策对市场作用的效果正逐渐显现。但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看到更明显的成效。”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重心是在供应上“做加法”,在需求上“做减法”,加大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压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同时,调整楼市发展模式和结构关系,改变此前过于偏重商品房建设,以及改变投资需求与自住需求、住宅和非住宅地产的比例关系等。

  房价下行趋势日益明显

  目前,加息的“靴子”已经落地,对于当前成交低迷、房价明显松动的楼市而言,加息和调控政策的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威力。而且,韩世同预测,现在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是3.5%,负利率情况突出,存款利率还有1-2个百分点的上调空间,因此加息空间仍然存在。

  此前,央行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得大量资金被冻结,开发贷款难成为普遍现象。限购控制人们买房,加息则影响人们的预期,加剧观望,将使开发商资金链进一步绷紧。

  “加息会降低购房者的热情,开发商的销售压力会增大,预计接下来楼盘降价促销或会增多”,韩世同认为,加息效应释放,很可能使得7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呈负数。加息的直接作用是增加开发商的融资成本,这将逼迫开发商为保障资金安全而降价促进销售。预计下半年随着供应量的增加,成交量将出现回升,楼市将呈现量升价跌的局面。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也认同,7-8月份是房地产市场的降价的关键节点。钟伟表示,既然货币供应决定房价涨跌,那么央行收紧银根,房价短期内出现下跌的可能性很大。而且钟伟强调,此次降价并非是开发商的简单促销,而是出现真正的降价,其标志是新盘低价入市,如今深圳已经率先出现这种迹象。(来源:人民日报)

  部分银行暂停房贷业务贷款到位时间拉长

  据了解,目前重庆、南昌等部分二三线城市的多家商业银行已经暂停个人房贷业务。不少购房者表示,即便房贷申请已通过审批,贷款也迟迟不能到位。业内人士认为,在“调控政策+信贷额度”的双重压力下,一些地区的银行迫不得已对个人房贷业务持续收紧。

  部分银行暂停首套房贷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多个二三线城市的部分商业银行称“已无钱可贷”,甚至已经暂停接收房贷业务单子。南昌市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张京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南昌市大部分银行的二套房个人房贷业务已经停止,部分银行甚至对首次置业者也“拒之门外”,暂停了首套房贷业务。重庆市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银行已暂时不接受房贷申请,即使是首套房客户现在也不接单子了。”

  与此同时,不少城市的商业银行也在酝酿提高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太原某股份制商业银行龚航表示:“现在买房最好做好首付四成的准备,商业银行正在酝酿上调首付比例,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且,与本地人相比,外地人申请房贷之路更为艰难。中国证券报记者以准购房者身份向重庆某房地产中介人员咨询时,对方表示,即使符合政策的外地购房者,申请个人房贷时,银行也会要求你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而且贷款利率也会上浮更多,有的银行甚至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40%。

  与首套房相比,二套房的贷款条件就更为苛刻。记者了解到,目前太原某些商业银行要求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而大连、三亚等多家商业银行纷纷表示,目前银行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至15%不等。

  贷款难申请放款难到位

  不少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信贷额度紧张,银行倾向于将贷款额度给资质优良的企业。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商业银行审批个人房贷业务的进度明显放缓。重庆市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坦言:“从去年底开始,我们的房贷单子一直是积压着在办,过去一个月就能办下来,现在最快也需要三个月。”该人士指出,即使是曾经作为银行优良业务之一的房屋按揭贷款,如今也要缓办。

  重庆市的购房者杨俊向记者表示,她向重庆市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经办完了审批手续,可到目前为止,银行款项仍未到位。“我是首付三成,在银行贷款30多万元,可是银行方面表示由于额度紧张,放款还需要再等等,幸亏现在开发商也没有催款。我是在大银行按揭还比较好,我有的朋友在小银行按揭,审批通过都要半年,到现在还没有拿到贷款。”据了解,目前由于银行放款常常难到位,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希望客户能全款购房,甚至给出了颇为诱人的优惠、打折条件。(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1年1-6月全国房地产市场分析

  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340亿元,同比增长32.9%,增幅已经较1-2月时下降了2.6个百分点,是上半年最低。随着楼市调控的不断深入,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幅持续回落。

  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32.9%,增幅为今年来最低

  从住宅市场的表现看,6月单月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5351亿元,同比增幅仅为32%,较5月下降4个百分点,也是上半年来投资增速的最低值。住宅投资规模同样出现明显的萎缩。但商品住宅投资占房地产总投资的比例在今年调控后却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去年起一线城市的深入调控使得很多房企纷纷将重心转向二三线城市,但毕竟二三线城市发展相对落后,价格增速缓慢,市场需求有限,投资二三线城市可能会面临较长的汇报周期。

  6月全国商品住宅平均房价环比下降8%,开发商以价换量卓见成效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住宅销售面积398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1%;销售金额20657亿元,同比上涨22.3。增幅较1-5月分别上涨3.6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都呈现U型走势,开发商以价换量后的效果逐渐现象。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6月全国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为4864元/平方米,环比5月下降8.1%,是今年2月以来的首次下降。同时6月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达到10263万平方米,环比5月上涨42.6%,涨幅扩大3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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