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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信息 第62期
作者: yilong 2011-08-10 15:32   查看次数:
 

  一、【工作动态】 

  协会组织部分企业交流房地产开发经验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开发工作,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相互学习交流,协会于6月17-18日组织部分企业赴焦作云台山开展了房地产开发经验交流活动。通过活动,大家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政策宣传】 

  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

  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地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有关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地局)、统计局、调查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房地产价格统计信息,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和走势作出准确判断,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价格变动信息,有助于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加强宏观调控,引导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协作,明确分工,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部门”)、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与合作,密切联系,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用。各有关城市(具体名单见附件1)统计部门要提前向房地产部门提出房屋销售价格统计所需要的样本范围,房地产部门应当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样本范围内有关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数据(数据提供办法见附件2),数据不足或不全的,由当地统计部门补充调查获得。国家统计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调查总队以及其他有关城市调查队负责将数据整理补充后报国家统计局。

  各级统计部门应在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前,向同级房地产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快报等统计信息。房地产部门在保密期内仅限内部使用,不得对外提供。

  三、加强安全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各级房地产部门和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采取安全可靠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统计法》,确保原始信息资料在数据交换、存储和加工等过程中的安全。对房地产部门提供的基础信息,统计部门只能用于编制价格指数,对数据处理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不得泄露和对外提供。

  四、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发布工作

  国家统计局按月发布大中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后,各有关城市可以发布当地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具体方式由当地统计部门和房地产部门协商确定。

  附件:1.35个大中城市名单

  2.数据提供办法

  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35个大中城市名单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附件2:

  数据提供办法

  一、每套成交新建商品住房提供的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房屋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

  二、提供时间:各有关城市房地产部门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上月有关房屋成交信息。

  三、提供方式:由各有关城市房地产部门和统计部门协商确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84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

  二、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三、从2011年4月6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部。

  附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表: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1〕55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依法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中出现的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规范业务发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并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且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面签过程中,借款人已单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认贷款合同没有法律瑕疵、收益能够覆盖风险、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继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委托中介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或代收贷款合同是严重违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印发前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等规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当地行政限购规定办理业务,并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
  五、国办发〔2011〕1号文件印发后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限购政策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坚持面谈、面签和必要的居访,保证贷款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客户自愿选择,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委托中介机构代签代收贷款合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要从维护自身声誉、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出发,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各银监局要加大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法人机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三、【市场动态】
  2011年1-5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
  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8737亿元,同比增长34.6%,其中,住宅投资13290亿元,增长37.8%。就5月当月而言,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397亿元,环比上月上涨20.1%,其中,当月住宅投资3793亿元,环比增长16.9%。
  1-5月房屋新开工面积7.61亿㎡,同比增长23.8%;房屋施工面积37.75亿㎡,同比增长32.4%;房屋竣工面积2.16亿㎡,同比增长12.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72亿㎡,同比增长12.7%。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2011年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3.29亿㎡,同比增长9.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8.5%,办公楼增长8.5%,商业营业用房增长3.5%。单就5月份而言,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0.80亿㎡,环比增加10.7%。
  2011年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增长16.0%,办公楼增长26.5%,商业营业用房增长31.6%。单就5月份而言,全国商品房销售额0.45万亿元,环比增加15.7%。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情况
  2011年1-5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32340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国内贷款5803亿元,增长4.6%;利用外资266亿元,增长57.3%;自筹资金12486亿元,增长30.9%;其他资金13785亿元,增长14.6%。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8259亿元,增长23.3%;个人按揭贷款3443亿元,增长8.0%。
  (四)5月70大中城市房价增幅放缓趋势明显
  6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报告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放缓,市场年内或现拐点。
  新建商品住宅方面,价格环比下降的有9个,持平的有11个。与4月相比,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增加了6个,涨幅减小的达27个。而与去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个,涨幅回落的则有36个。5月份,同比涨幅在5%以内的城市有36个,比4月份增加了7个。
  二手住宅方面,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3个,持平的有11个,与4月份相比,5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增加了5个。环比增幅未超过1.0%。而与去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涨幅回落的有29个。5月份,同比涨幅在5%以内的城市有49个,比4月份增加了6个。
  (五)国内二手房价格下降趋势明显
  中国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依据《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统计的今年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从数据来看,5月市场涨价形势继续减弱,房价持平和下降城市较前期增多。此外,二手房降价趋势更加明显。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5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和持平的城市有20个,相对于4月增加了6个。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出现下降。二手住宅环比下降和持平的城市有34个,相对于4月增加了5个。环比上涨城市多出现较小涨幅,其中涨幅均未超过1%。
  我们得到的数据显示,一线代表性城市平均房价同比上涨2.26%,环比平均上涨0.2%,比4月的0.38%有所降低。一线城市中杭州涨幅为0,连续3个月为一线城市中涨幅最小的城市。由于2010年4月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因此2011年5月份的房价同比基数回落,预计后期同比价格将进一步回落。
  在我们所统计的13个二、三线代表性城市中,5月房价环比平均上涨0.04%,涨幅处于近9个月来最低点。涨幅排前三位的分别是长沙、温州和宁波,其中长沙在今年一直保持0.5%以上涨幅。同比方面统计城市涨幅亦有所回落,为3.23%,处于今年来最低点。
  我们研究发现,房价涨幅5月得到抑制,二手房价格松动更明显。我们在此前的报告中指出,“三限政策”(限购、限价、限贷)的组合力量有望使后期房价开始松动。目前市场运行趋势与我们此前判断基本一致。从数据来看,5月市场涨价形势继续减弱,房价持平和下降城市较前期增多。此外,二手房降价趋势更加明显,环比价格持平和下降城市达到34个。我们维持前期行业降价观点,同时认为进入7月后市场新增推盘量将逐步扩大。在市场销售难有放大前提下,价格调整将是市场的主动选择。
  洛阳市1~5月房地产开发情况
  1~5月完成房地产投资48.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5%,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92亿元的52.9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67.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6%,占年度计划新开工面积450万平方米的81.67%;商品房施工面积154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5%,占年度计划达到施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的93.64%;商品房竣工面积14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8%,占年度计划完成商品房竣工面积420万平方米的34.52%;销售面积10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96%。
  四、【专家视点】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5日在“国金证券2011中期策略会”上表示,房地产市场还有限购的空间,若二、三线城市房价继续上涨,未来限购可能覆盖全国。
  王珏林表示,今年房地产市场将形成观望、转暖、稳定三个阶段,前期一直处于观望期,年中以后有转暖迹象,但从全年来看保持稳定问题不大。目前来看,限购、房地产税和加息三项措施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大,但依然很难降低房价。
  王珏林分析道,从限购来看,尽管很多大城市已采取限购措施,市场本身供求的紧张关系略微放缓,但是求大于供的局面仍然没有解决,从而导致房价依然处于高位;房地产税方面,上海和重庆已开始试点,但抑制投资性购房的效果微乎其微,所以房地产税要逐步扩大,从浅入深;相对而言,加息是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的,其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还贷压力,还加大了开发企业资金成本。
  在他看来,现在部分二、三线城市没有限购,不少投资者向二、三线城市转移,推高了这些城市的房价。“若这种态势延续下去,房价继续增长的话,限购范围肯定扩大,甚至可能覆盖全国。”
  房价上涨趋缓拐点渐行渐近专家称仍需调控
  在国家大力推动各地保障房建设进度,限购、限地价等多重调控措施下,5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持平或下降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房价涨势继续趋缓。
  城市整体房价下跌受郊区低价位楼盘拉动较为明显,中心城区楼盘价格仍有不小幅度上涨。专家认为,楼市多举措调控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仍需要调控商品房市场,加快保障房建设。
  部分城市房价趋稳成交量下降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5月份房价上涨曲线延续4月份的趋缓态势。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4月价格下降的城市有9个,持平的城市有11个。两者相加较4月份增加了6个。涨幅比4月份缩小的城市有27个。
  调查数据也显示,2011年5月,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8819元/平方米,较上月上涨..53%,其中21个城市环比下跌。价格上涨的城市与4月份相比,涨价幅度有所下降。
  房价上涨趋缓的状况在山东省多个城市有所体现。
  在山东西部的德州市,5月份的房价出现了松动。调查数据显示,5月份德州住宅价格指数比4月份下降1.55%,成为调查的100个城市中下跌最快的城市。部分城市房价趋稳的同时,一些城市的成交量也出现明显下降。根据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一共销售了6416套,同比去年跌了21%,并且7个区有5个区的二手房成交量同比下降。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各地限购令等房地产调控措施的不断实施及国家货币政策的逐渐收紧,抑制了各地房地产的需求,多数民众仍在观望,从而使越来越多城市的房价上涨趋缓。
  价格“向左”还是“向右”仍不明朗
  虽然部分城市5月份房价出现“下跌”,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许多城市的房价涨跌受新开盘数量影响较大,如价格相对较低的郊区楼盘开盘数量较多就会拉低整体房价,这也是一些城市房价不断反复的原因,今后房价走势仍不明朗。
  调查济南市区多处楼盘发现,离市区稍远的楼盘价格上涨幅度虽然增速趋缓,但中心地段的楼价依然上涨较快,济南市中区旅游路一处楼盘价格去年11月份为9000元/平方米,而今年价格已达到1.2万元/平方米,上涨幅度超过30%。
  调查显示,52.4%的投票者认为,“济南调控效果明显,房价有下降之势,实质性的转折需耐心等待”;71.4%的投票者表示,“希望有更严厉有效的政策出台”。
  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打击炒房政策不断深化实施,开发商资金链出现紧张,住房供给平稳增加等因素都对抑制房价上涨起到一定效果,但刚性需求积累释放,担忧后市价格继续上涨,投资地产保值资金等因素又有力托起房地产市场,“量跌价滞”是走向“量升价涨”还是“量跌价跌”还需看后市各项调控政策能否继续加紧。
  “双轨制”何时带房价走向正轨 
  2010年以来,国家通过商品房调控与加大保障房投入双轨道的方式进行房地产调控的意图越来越明朗,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完善我国住房体系方面被寄予了厚望。
  近日,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数据,开工率很不理想,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30%。
  记者采访了解到,开工率不足既有各地供地计划推出较晚的原因,也有资金不足的原因。为按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普遍将商品住宅与保障性住房捆绑在一起,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有政府的一份,也有开发商的一份。
  如山东省近期出台政策提出,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按原则上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广州、兰州、济南、南京等城市已开始尝试采用“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的方式,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山东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副总监薄夫利认为,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推向开发商,虽然可以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得到落实,但应谨防开发商把保障性住房成本转嫁到普通商品房,并且在普通商品房用地被“挤压”后,也应防止因供给不足导致普通商品房价格再次反弹。
  专家表示,目前各地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亦应确保普通商品房供地计划按时完成,否则收入中等的“夹心层”购房者将面临更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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